2、业主对供应商提供物资的验证当业主提出在收货地点或供货地点验证供应商供应的物资时,总承包单位的物资设备现场管理部负责联系并配合业主的验证。
业主的验证不能免除公司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业主对不合格品的拒收。
3、进场物资的验证物资进场后,由总承包单位的物资设备现场管理部组织对进场物资的验证,填写并保存进场物资验证记录。
4、对分包商采购物资的验证分包商负责对其采购的物资进行验证,填写并保存进场物资验证记录;总承包单位负责管理该分包商的工程部应对分包商采购的物资和其验证记录进行抽检,抽检比例应在物资检验计划中予以规定。
项目的验证不能免除分包商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以后总承包单位对不合格品的拒收。
七、物资的标识和可追溯性在总承包工程管理中,要严格规定对进场物资和工程实施过程产品进行标识的办法以及记录发放办法,其中有几个问题应特别注意。
1)物资的标识总承包单位在向供应商订货时,除要求供应商提供物资进货单据、材质证明、合格证外,还应要求供应商对物资的名称、批号、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标识清楚。
物资进货时,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建立进货记录和物资台帐。台帐中对进货日期、数量、使用、发放日期、使用部位等应标识清楚。领用时应有领料凭证。
进入库房内的物资均应分类码放,并贴上标签以标明物资的名称、批号、规格、型号、数量、进货日期、货源地等。
露天堆放的材料应按照类别、品种、规格分隔堆放、码齐,并用标牌标识其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及检验和试验状态等;砼预制构件,应在构件的显著部位直接书写上述标识。
对时效性较强的水泥、外加剂、掺合料等材料,要按照不同品种、标号、出厂进场的时间,分区堆放码齐,做到标牌明显,并采取先进先出的措施。
对现场加工好的钢筋半成品,应按不同结构编号堆放,并将标识牌绑扎在钢筋半成品上。
对生产厂家出厂已在物资包装(含捆扎)上悬挂的标牌及其它标识,项目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拆扔。
2)施工过程的标识施工过程的标识主要是以检验和试验记录及质量检验评定的记录来实现的。
在组织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及隐蔽工程验收时,要在记录表上用文字、简图进行标识,标明其工程部位、作业人员、施工日期、验评日期等。
施工过程中需进行检验和试验的工序,以检验和试验报告作为工序的标识。检验和试验报告中应表明工序名称、施工部位、送检及报告日期、试验结果等。
施工中应按不同的施工阶段、不同的要求,作出现场测量标志、测量成果图和成果记录。
工程竣工后由技术质量部负责与业主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填写规定的表格,经有关各方签字后作为工程最终结果的标识。
3)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物资和施工过程在检验和试验后,应对其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以表明其经检验和试验后合格与否。
检验和试验状态分为未检验、已检验合格、已检验不合格和已检验待确定四种状态。
负责标识的单位应保护好标识,发现标识不清或无标识的情况,应立即处理、补做。
4)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对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采取挂标签、立标牌、作记录等方法。
5)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对于未经检验和试验的过程不做标识。
对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均采用记录形式进行。记录中应标明过程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确保作业人员(包括分包商)清楚过程所处的状态。
过程经初步检验判为不合格、且处于待评审处理时,为已检验待确定状态。此状态由质量员以书面文件为标识通知作业负责人。
6)工程最终检验和试验状态工程最终检验和试验状态为政府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最后核定的单位工程评定表中所标识的合格和不合格两种状态。控制检查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实施情况以及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实施情况。
7)物资的追溯1、物资的追溯当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可依据问题的工程部位、施工日期、 使用材料,按物资台帐、领料凭证及进货单据对物资进行追溯;也可因为发现物资使用问题对施工过程进行追溯。
2、施工过程的追溯可根据出现问题的工程部位、施工日期、作业人员,查阅分部分项工程有关施工记录、质量验评表、施工日志进行追溯。
分包工程的标识各分包工程部应要求各自管辖的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