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应当在承包商递交投标书之前向其提价……涉及本工程勘探中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的资料,但是承包商应自己负责解释上述资料。应当认为承包商在递交投标书之前,已经对现场、现场的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现有手头资料进行了考察和研究,并在尽可能地考虑费用和时间因素之后认为下列各方面已经满足了自己的要求: (a)现有资料的形式和性质,包括地下情况,(b)水文和气候条件,(c)为工程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中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围和性质,(d)进出现场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要求的驻扎条件;并且一般将认为承包商已经取得了有关可能影响投标书的风险、不可预见事件和所有其它情况的上述全部必要资料。将认为承包商的投标书是根据上述业主提供的现有资料和承包商通过自己的考察和研究而获得的资料编制的。 表面看来,第11.1款谈的都是关现场情况的。但其实质是控制工作费用。它是控制工程费用的最重要条款之一。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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