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测量监理工作要点 |
作者:佚名 |
来源:互联网 |
点击量: |
发布时间:2009-1-16 13:32:17 |
应至少在荷载增加到25%、50%、75%和100%的时候各测一次。如遇施工过程中的暂时停工,在停工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另在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最后应对施工单位每次沉降观测的数据进行检查复核并签署监理意见。在沉降观测中,观测时间、方法和精度要求应严格参照《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的有关条款要求。为了保证水准测量的精度,观测时,视线长度一般不得超过50m,前、后视距离要尽量相等。
从以上的监理工作要点可以看出,测量监理工作是整个施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监理工程师要真正做到对施工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就必须重视和加强测量的监理工作,并贯彻于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始终。 上一页 [1] [2] [3]
|
|
文章录入:ArticleInput 责任编辑:ArticleInput |
上一篇文章: 高层建筑上部外围结构防渗的施工与监理
下一篇文章: 论工程监理制度与工程总承包制度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